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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开车门引发事故

发布日期:2019-05-20 作者:钱向荣 顾一鸣 阅读:895

  开车门人人都会,但是这个不起眼的动作,一旦稍有疏忽,极可能引发事故。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去年8月的一天,家住通州的江某像往常一样,驾驶私家车送9岁的女儿去学校。就在快到校门口时,江某将车停靠在路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女儿准备开门下车。谁知,就在女儿开门的瞬间,与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车主李某受伤,两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经医院诊断,李某因该起事故致右胸部软组织损伤、右膝关节功能障碍等,遂向法院上诉请求江某及其女儿、保险公司承担损失。交警在做事故认定时表示:江某的行为违反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临时停车,应当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的规定,江某女儿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规定。江某及其女儿负本起事故同等责任,当事人李某无责。后该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后结案。

  面对家长驾车接送孩子等日常情况,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提高道路安全防范意识。由于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前的车况、路况十分复杂,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应严格按照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进行停靠,并在日常生活中多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教育孩子在推车门下车前观察后方是否有人或车。而骑车或步行的市民,也一定要留心身边的停靠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