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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区市管局立案查处涉盐案件22起

发布日期:2019-07-22 作者:徐艳梅 於剑铭 阅读:1135


  日前,十总镇二窎居一小商店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让店主拿出食盐购货凭证等相关手续,店主支支吾吾,只称是有人送上门来。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对这批食盐进行了处理,对店主进行了严肃教育。

  按照《食盐专营办法》,食盐销售单位必须从有批发资质的定点批发企业进货。为维护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盐专项检查,以小型商超和食杂店为重点对象,着重检查食盐经营品种、食盐外包装标签标识、经营户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本次共检查食盐经营户6户,发现从非定点食盐批发企业购进的经营户有2家,都是由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人送货上门,均立案,共查扣食盐120.1公斤。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户进行了食盐监管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他们从正规渠道购进食盐,依法从事食盐经营活动。

  目前我区定点食盐批发企业只有一家,为江州盐业公司。区市场监管局把食盐专项检查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落实经营户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商超5520家次,检查用盐单位19家,检查食品加工作坊132家次,检查餐饮摊点137家次,共立案查处各类涉盐案件22起,查获各类盐产品31.4吨,处罚没款545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