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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处罚金17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19-07-23 作者:曹抒雁 崔祝进 阅读:921

  近日,通州生态环境局向南通某纺织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是该局今年开出的第五批生态罚单之一。此批共有18家环境违法企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174万元。

  据了解,本轮查处的18家违法企业涉及大理石、纺织、路桥、混凝土、汽车零件、家具制造、包装制品等行业,其违法行为造成了水、气、土和固废方面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压铸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塑料筐、洗拖把和洗手的废水未完全进入污水管道,部分污水流入路边的雨水管道后排入外环境。经现场取样监测,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超过相应排放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被依法处以罚金14万元。

  此轮被查处的一个大理石非法加工点、两家纺纱公司和一个家具制造厂,既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未履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义务。通州生态环境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各处罚金20万元。

  下一步,通州生态环境局将以环保垂改为契机,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密执法检查频率,根据全区企业调查摸底的实际情况,开展分类整治,结合“绿盾2019”环保执法亮剑行动,对整治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关停,进一步规范固废管理,以环境违法“零容忍”的决心,从严查处偷排超排、擅自改扩建等环境违法行为,用足环境监管措施,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美丽通州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