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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路面致行人摔伤 肇事司机被追责

发布日期:2019-11-25 作者:顾艳 许建 顾卫东 阅读:1356



  近日,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通州分中心在十总交警中队协助下,历时4天将污染海五公路(十总镇区段)路面的肇事者丁某某追查到,并使其承担民事责任,对因路滑而摔倒的行人进行了经济补偿,包括向公路部门赔偿路产损失1000元,有力维护了公路和行人的合法权益。

  11月12日上午8时50分许,丁某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海五公路十总镇十总居段时,将车上装载的化工原料五磺水杨酸洒到路面上未清扫干净,致使5名行人滑倒。通州分中心接到十总交警电话后,派路政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勘查了解污染源并组织养护人员先用泥土对污染路面进行覆盖,后用洒水车进行冲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处置,该路段恢复了交通。

  现场污染物造成路面打滑、行人摔伤,但肇事车辆已离开现场并未报案。通州分中心工作人员连续两次到十总交警中队调取监控,最终于14日发现了肇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