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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陷困境 法律援助帮维权

发布日期:2019-11-29 作者: 钱向荣 阅读:1000

“法律援助中心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重新燃起了我生活的希望。”近日,川姜镇残疾人徐某难掩激动心情,多次向周围人述说自己获法律援助维权的感人事迹。

据了解,2018年9月25日晚,徐某在步行时被段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身体多部位受伤,经区公安局认定段某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因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治疗,于当年10月10日出院。今年5月24日,司法鉴定徐某构成九级伤残,这对于本身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徐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事故发生后,段某只在徐某治疗期间垫付了10000元医疗费,其余费用均未支付,保险公司也未向徐某尽赔偿义务,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徐某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律师曹玉红受理了此案件,在详细了解案情、搜集证据后,曹玉红及时申请立案。法庭上,曹玉红为徐某据理力争,通过不懈努力,保险公司赔付徐某各项损失合计381000元。徐某对此结果表示满意。

近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创新举措,开通了建档立卡户法律援助绿色无障碍通道,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定期回访等措施,实现服务无障碍。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再要求其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简化审批程序,实现程序无障碍,积极为脱贫攻坚提供法律保障,彰显了法律援助民生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