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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一恶势力性质犯罪团伙受审

发布日期:2020-07-21 作者:钱向荣 李慧 阅读:797


  近日,通州法院在区看守所审理了曹某等多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曹某、张某、曹某平、王某波长期不务正业,以亲属和朋友关系为纽带相互结识。2017年下半年的一天晚上,曹某在石港镇花市街村马某林家,组织多名赌博人员以长牌“子午头”方式聚众赌博,曹某负责放贷,曹某平负责抽头,本场赌资达人民币10万元,共抽头渔利人民币1万元。

  2017年9月12日,曹某为了向何某索要赌债,迫使何某居住在石港镇某宾馆一房间,并安排被告人张某、王某波对何某的起居、筹资活动进行全程看管。2017年9月29日夜晚,曹某、张某向何某索要赌债,因何某无力归还,曹某便用拳头击打何某头部,随后拿出电棍电击何某腰部,同时逼迫何某写下35万元的借款借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被告人曹某等人以开设赌场或在赌场中“放贷”为主要收入来源,并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团伙。期间,被告人曹某、张某、王某波等人为索要参加赌博人员所欠赌债,多次采用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曹某为该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张某、曹某平、王某波等人为该团伙的主要成员。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既充分彰显对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审判活动的公平、公开、公正。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