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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倾心调解化仇怨

发布日期:2020-11-23 作者: 钱向荣 阅读:902

家住本地的范某罹患肺癌,其做中医的好友黄某好心为其配制中药。谁知范某吃了中药后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意外死亡。近日,通州法院受理了一起因一服中药而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承办法官及人民陪审员倾力调解,最终将该案成功化解。

悲剧:服用中药后身亡,患者家属索赔50万元

古稀之年的范某系肺癌晚期患者,从医院化疗结束后出院回家,与范某系几十年好友的退休中医黄某前来探望。在范某家人的咨询下,黄某开具处方单,亲自抓药、煎药,并将煎好的中药装在矿泉水瓶中给范某服用。然而,范某服药的第四天凌晨开始腹泻,午饭后高热至40℃,家人见状将范某送医,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范某的突然去世让家人伤心欲绝。家人认为是黄某的中药导致了范某的直接死亡。事故发生后,村委会主动进行调解,黄某仅同意返还药材费,对其他损失不予赔偿。无奈之下,范某家人一纸诉状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0万元。

僵局:服药与死亡,有无因果关系难断

范某的遗体已经火化,无法通过鉴定来判定服药与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这给案件审理带来了难度。庭审期间,双方各执一词,激烈争辩。

原告即范某家人认为,被告退休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此外,被告开具的药方中包含三十多味中药,重达十几公斤,如此剂量的中药对刚刚结束化疗的范某造成极大的身体伤害。时值盛夏,中药有机浓度高,存放在没有密封的矿泉水瓶中极易变质,范某正是服用了变质的中药才会严重腹泻、脱水死亡。

被告黄某辩称,其具有中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不属于非法行医。其开具的中药具有消炎杀菌、清热解毒、提高免疫力的功效,对范某身体没有任何副作用。范某的死亡是肺部恶性肿瘤带来的多种并发症。此外,家属没有及时送医,也延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破冰:合议庭推心置腹,合力圆满化解

考虑到原、被告各执己见,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必有一方不服。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原、被告进行劝解。

提到亡故的父亲,范某的女儿哽咽不已。父亲的突然离世,给其家庭尤其是年迈的母亲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在审判长的宽慰下,她坦言,她喊黄某一声伯伯,也知道黄某不是故意伤害其父亲的性命,她同意调解,只希望黄某能给其家人一个合理的交代。

一杯清茶,一声“老先生”,几句贴心的寒暄,人民陪审员很快走进了黄某的心中。黄某坚持认为中药是无害的,但他对老友的去世深感痛心,同意给范某家属补偿,只是家庭内部分歧大,他也很为难。另一位陪审员主动与黄某女儿交流,劝说其作为子女要积极化解纠纷,让父亲安享晚年。一番话让黄某女儿为之动容。

审判长及两位陪审员推心置腹,讲明利害关系,经过近两个小时的交谈,化解了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冰山,黄某同意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一场因服用中药而引发的民事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平衡下最终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