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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1 阅读:488

即日起,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开始,缴费期限至12月20日。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其他居民可使用微信或者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和云闪付APP为自己或他人缴费,或者使用南通医保APP缴费,也可至各镇(街道)、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使用自助缴费终端(小黄机)、银联POS机缴纳,或者到就近相关银行网点(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通州区税务局

南通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通州区教育体育局

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