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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咨询

发布日期:2019-03-11 阅读:1129

本报讯 (记者 曹抒雁 通讯员 张慧萍)“打自己的孩子也算家庭暴力?”“同居期间使用暴力也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吗?”3月7日上午,在城区大润发超市门前,区妇联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检察院等多家单位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三周年宣传咨询活动,受到了过往市民的欢迎(见右图,曹抒雁 摄)。

当天,相关单位共发放各类婚姻家庭维权、法律科普知识等宣传资料近千份,并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我拿了《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的一些资料,准备回家看看,看这肯定有好处的,以后我还要向邻居们多宣传宣传呢。”金沙街道北山花苑的居民杨美琴说。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让她们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全区弘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的传统美德,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和社会环境。”区妇联副主席王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