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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丽70年】我区为贫困户购买商业保险

发布日期:2019-06-27 作者:沈维维 葛家利 阅读:1693

  近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实施精准扶贫,降低因病、因灾致贫返贫风险,今年,我区又投入105.47万元为全区8789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购买了2019年度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

  “有了这个扶贫补充保险,我妻子看病花钱就更少了,对我来说负担减轻了许多。”家住金新街道麒麟桥村的低保户王建平感激不已。据了解,11年前,王建平的妻子施水芬不幸患重症,长期昂贵的治疗费用让家里变得更加贫困。虽然有城乡居民基本统筹、大病统筹等保险托底,但还有一笔需要他们自己承担的费用,这让缺乏经济来源的王建平一家苦不堪言。去年开始,我区为所有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购买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王建平因此松了一口气。人保财险通州公司社保部工作人员朱春中说:“今年施水芬一共住院六次,总费用15万多元,扣除基本医疗方面的报销,我们扶贫补充保险这一块给她报了1.7万余元,她自己承担的费用只有1000多元。”

  据了解,扶贫补充保险包含两块保障,一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低收入农户因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住院就诊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先行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扣除参保人已通过其他途径报销的医疗费用补偿)100%给付;二是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获得身故保险金或伤残保险金。扶贫补充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投保,通过政保合作的方式为全区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提供待遇保障。

  去年,我区扶贫保险共有11938人参保,理赔金额122.84万余元,涉及333人。2019年截至目前,赔款总额23.58万元,涉及95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袁国林说:“扶贫参保救助项目是我区实施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在相关保障政策之外,对40种目录内疾病及意外伤害住院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充保障,切实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人群的负担。作为扶贫牵头部门,我们将进一步督促承保公司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参保理赔程序,使扶贫保险更加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