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得去三家法院打的官司,在这里一次性调解了!”

发布日期:2024-04-11 阅读:604

​“还以为得跑上三家法院才能解决问题,没想到在通州法院这里就一揽子化解了。”日前,通州法院在管辖权审查期间,圆满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2021年5月至2022年年底,被告某门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兴化等地承接了建设工程项目,故向原告某特种门窗有限公司购买防火卷帘门、钢质挡烟垂壁、固定柔性挡烟垂壁等。原告向被告实际供应货物合计价值77万余元,但被告仅付款42万元。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承诺在2023年春节前付清35万元余款,但至今未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付清款项。


审理期间,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通州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傅章随即就管辖权问题进行听证,查明案涉纠纷涉及四份合同,合同履行地涉及多地,依据相应法律规定,应由三家法院分别受理。


为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傅章没有简单地一裁了之,而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涉案公司的负责人之间矛盾较大,被告对原告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满意,一开始拒绝调解。傅章并未放弃,经过多日沟通,逐渐缩小双方的金额差距,被告方最终同意一次性支付17万元并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得到原告的认可。


至此,一起原本要去三家法院才能解决的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既节省了司法资源,又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