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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装、销售“毒”减肥药 两男子或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4-04-26 作者:张秀秀 顾文文 阅读:400

夏日将至,不少人又将减肥提上日程。只要服用减肥胶囊,就能无须运动“轻松”瘦身,听上去是不是很让人心动?其实,这些减肥药中添加了违禁成分“西布曲明”,服用后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日前,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毒”减肥药案。

2020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从网上多次购买散装减肥胶囊,并将其进行统一包装,取名为“七日瘦”,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销售。其间,司某(另案处理)和丈夫张某找到王某,向其购买散装“七日瘦”减肥胶囊,自行分装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广告销售。这些散装“三无”减肥胶囊原本进货价每粒仅需一至三元,经过包装后,竟“摇身一变”成为高档减肥药,卖出每三十粒399元至468元的高价。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和张某均一口咬定,一开始是自己想减肥网购了减肥药,见有利可图后便做起了这笔买卖。被告人张某坦言,服用胶囊后,不仅有饱腹感不想吃饭,甚至还有恶心等不适症状,害怕对身体有害,便在试吃之后停止服用。

公安机关分别从被告人王某、张某处查扣到尚未销售的“七日瘦”减肥胶囊,经检测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这与包装上“纯植物强效减肥”的介绍大相径庭。据了解,西布曲明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因副作用大,服用后会抑制食欲,造成心率增快、血压升高,甚至出现心血管疾病和肝肾功能问题。2010年,我国已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和原料在我国生产、销售及使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张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