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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陪读缘何“陪”出了官司?

发布日期:2016-05-27 作者:钱向荣 金永南 阅读:860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说的是邻里之间的关系本应亲厚。可有这么两个陪读家长,同住一个屋檐下,却为晾晒被子发生争执,相互扭揪受伤,并闹上法庭。近日,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陪读“陪”出的官司,判决被告蔡某赔偿原告朱某因受伤造成的损失1622.66元。

    朱某为照顾在某中学上学的儿子,蔡某为照顾在某中学上学的孙子,同租住在某校附近一农家房屋。2015年12月29日早上,朱某、蔡某都将被子拿出来晾晒,由于地方有限,两人为晒被子位置产生口角,继而相互扭揪在一起,直至跌倒在地。其他陪读家长见状后将两人拉开,当时两人均有受伤。事后朱某被送至当地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侧额部头皮下血肿,共支出医疗费2064.43元。花去了20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上班时间,朱某要求蔡某赔偿损失,协商不成,朱某一纸诉状将蔡某告上法院。法庭上,朱某与蔡某仍然各说各的理,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权人因行为过错造成他人身体损害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如存在过错,可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相关证据材料,可以认定朱某、蔡某因晒被子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揪,导致双方受伤。因此,双方在案涉纠纷中均有过错,蔡某应承担主要责任。遂判决朱某的医疗费2064.43元、误工费640元,合计2704.43元,由蔡某赔偿1622.66元,其余损失由朱某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