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通州网!

不动产统一登记你必须知道的事儿

发布日期:2016-05-31 来源:南通房产信息网 作者:网络综合 阅读:3276

     最近,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自5月30日起,市区将启动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其中崇川、港闸两区5月30号当天就正式开始实施。办理窗口位于房产交易大厦二楼原来的房产登记窗口。

    今后,我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将由市国土局内设“不动产登记局”牵头负责,具体登记事务,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已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在办理变更或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下面,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的一些问题吧!

    不动产登记为了谁?

    首先,实施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统一登记实施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又可以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当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企业和群众来说,也会带来不少便利。比如,分散登记时,在农村,当事人要分别到4个不同的部门办理不同的证件;在城市,当事人最少也要办2个证: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繁多,不仅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不便,还增加了成本。而实现统一登记之后,在统一不动产登记依据的基础上,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减少办证环节,让当事人少跑路,大大减轻了负担。

    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后,原有登记证书是否会作废?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而不是对产权关系进行调整。”并明确指出,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真正目的是什么?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种类不动产的登记制度。首先,有了不动产登记制度,且不动产上的权利被真实准确地载入登记簿后,任何希望进入或正在进行不动产交易的当事人,均可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来全面、准确地了解不动产上的物权归属和内容,从而快速识破各种欺诈行为,防止上当受骗,维护交易安全。例如,在前不久京津两地发生的万科蓝山诈骗案中,犯罪分子以自己租来的房屋出售给购房者。如果购房者能够去登记机构查询登记簿,就可以很容易地识破这一骗局,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