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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所省属高校实施综合评价录取

发布日期:2016-06-01 作者:吴昊 于其勇 阅读:728

●五个维度综合评价考生

●高考成绩只占50%或60%

    今年,我省11所省属高校继续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5月31日,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综合评价录取考核时间同样安排在高考后,自6月10日起陆续开展,22日前,试点高校将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

    今年是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第二年,参加试点的11所高校包括: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5%。

    记者在各校的招生简章上看到,每所学校拿出来的招生专业各不相同,基本都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比如,南邮面向考生的专业有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南医包括临床医学5年制和8年制专业,口腔医学5年制和8年制专业。

    区教育部门表示,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招收的主要对象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综合评价录取,即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的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此外,和自主招生相比,综合评价录取最大的不同在于评价方式。自主招生采取高考降分录取的优惠政策,高考成绩依然占主要比重;而在综合评价录取中,高考成绩只占50%或60%,其他还要看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考生高中阶段的其他成绩不会“浪费”。每个学校对考生高考阶段的“小高考”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都会折算成一定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