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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4月1日起调整

发布日期:2024-03-27 作者:张钰潇 阅读:736

​近日,区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通州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自2024年4月1日(抄见量)起,全区(南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服务区域)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所调整。

具体为,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400(含)立方米以下,销售价格为2.92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400~10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为3.3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10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4.09元/立方米;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为2.92元/立方米。

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照第一阶梯气价2.92元/立方米执行;家庭户籍人口为4人以上的,每户每增加1人,每年各档阶梯气量基数分别增加90立方米,由供气企业根据用户提供的居民户口簿认定。

此次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是为了顺利疏导上游气源涨幅,全力保障我区居民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新的价格方案,用户用气成本将有所增加,以第一阶梯用户为例,调价后,户均每月增加支出约2.74元。

此次价格调整中,区发改委及时优化调整我区特殊困难群体免费用气政策,将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区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免费用气量由现在的7立方米/月增加为8立方米/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