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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近三年盘活破产企业闲置财产11亿元 释放闲置土地资源千余亩

发布日期:2024-05-08 作者:张秀秀 李慧 阅读:585

​日前,记者从区人民法院召开的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该院努力破解破产案件审判难题,妥善运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实现企业破产效率最优化、处置价值最大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通州法院制定出台全省法院第一部《破产审计工作规范》,并联合区检察院制定《联动推进破产处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办法》,在加速“僵尸企业”出清、助力危困企业拯救、完善“执破衔接”、推动破产审判队伍与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通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华介绍:“近三年来,我们共审结破产案件179件、强制清算案件422件,通过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盘活破产企业闲置财产11.04亿元,释放闲置土地资源1046.76亩;破产财产变现纳税3979.16万元;清偿1050名职工债权计1.43亿元、银行金融债权3.73亿元、税务债权6054.85万元。”

当天,通州法院通报了中发置业破产清算案、华夏飞机破产重整案等七个典型案例。在中发置业破产清算一案中,该院创新地确认了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同时通过“府院联动”,高效、妥善地处置一系列破产后遗留问题。“购房消费者的买受人权利属于生存权的类别,因此我们认为购房消费者的买受人优先权优于工程价款优先权,再优于抵押物优先权。这一清偿顺序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确认。”在案件处理处置过程中,通州法院还通过“府院联动”对不在辖区地块范围内的烂尾楼进行了公开拍卖,有效化解了购房业主办证问题以及工程价款优先权和抵押物优先权的受偿问题,普通债权的受偿率也提升了7%。“这对其他同类型案件的处理具有借鉴意义。”通州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季俊华表示。

近三年来,我区破产及强制清算收结案数量持续增长,破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家纺服装、船舶、建筑等传统行业。这些案件信访矛盾突出、衍生诉讼增多,为法院审判带来诸多难点。对此,通州法院不断优化破产审判工作运行机制,破产审理向专业化发展,由破产审理法官集中审理破产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破产案件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将涉破信访矛盾引入破产法定程序中解决,通过分类梳理处置的原则,优先保护职工利益,积极筹措职工债券的分配资金,保证职工债权优先清偿;通过破产重整、和解司法手段,努力促使有希望的破产企业重生。受疫情影响,2023年,华夏飞机业务锐减、经营严重亏损,在不影响公司经营的前提下,通州法院99天高效审结该公司破产重整案,运用预重整模式成功挽救了中国首家独立航空MRO企业。